2022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6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05-13 16:20
【字体:大中小】
赖有常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免除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建议》(第01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文件要求,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省(区、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在现行政策下,建议对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办理使用ETC,享受5%的车辆通行费优惠,快速通行收费站。
衷心感谢你们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5月13日
|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