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玉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启动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12-30 19:19 【字体:

昆玉高速公路入城段是连接主城与呈贡的快捷通道,也是全省美丽公路昆磨高速段的重要路段。考虑到该条公路为开放式高速公路,车流量大,超限超载问题较为突出等实际情况,为了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运输安全,维护美丽公路建设成果,经前期准备,决定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启动该段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以较为彻底地解决超限超载治理难、治理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近年来,治超非现场执法在全国范围内广泛运用,但在昆明市乃至云南省尚属首次。本次治超非现场执法将依托昆玉高速公路提升整治期间在昆玉高速下行线K10+186M(广卫立交附近)、昆玉高速上行线K23+274M(大渔立交附近)安装的两套不停车治超检测系统开展。经不停车检测系统抓拍的疑似超限运输的车辆,通过人工审核,确定为涉嫌超限车辆的,通过发送短信、电话、邮寄违法行为告知书等方式,通知当事人15日内前往案件处理点(原昆玉高速鸣泉收费站管理用房2楼)接受调查处理。主动前来接受处理的,将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在这里,重点提醒广大货运驾驶员、货运企业的是,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规定》的有关规定:一是违法超限运输最高可以被处以3万元罚款,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最高也可以被处以3万元罚款;二是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三是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的,抄告车籍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纳入重点监管对象。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等10种情形,将列入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联合惩戒由36家单位联合实施,惩戒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失信当事人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对失信当事人加强日常监管,限制融资和消费、限制失信当事人享受优惠政策、评先表彰和相关任职三大类26项措施。

昆明市治超办将以本次试点为契机,不断总结经验,随着经验的积累、条件的不断成熟,将会在更多路段推广使用。超限超载贻害无穷,违法也将受到严肃追究,昆明市治超办真诚希望并恳请各位驾驶员朋友、货运企业等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从事运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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