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10-21 17:01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高速公路运营服务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财政厅修订2019年《云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试行)》,印发了《云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实施细则》(云交规〔2022〕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

因《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交规〔2019〕8号)届满到期,国家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中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一张网运行、一体化服务”有新的需要。

二、《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24条,分6章:

一是总则共3条,明确了制定依据和目的、考评原则、适用范围等。

二是职责分工共4条,明确了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的有关职责和工作程序。

三是服务质量共6条,就考评涉及的收费运营服务、路况服务、出行及救援服务、安全生产及安全运营管理、应急管理、路域环境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明确了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责任。

四是考评及结果运用共7条,明确了考评的范围、时间、结果公开、等级评定、整改、考评结果运用、下浮和恢复收费标准主体等情况,确保了《实施细则》的可操作性。

五是违规责任共2条,明确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省直有关部门、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评工作中的责任。

六是附则共2条,明确了《实施细则》的解释权、执行时间。

三、关于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原则

1.考评原则。《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遵循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奖优罚劣原则,高速公路建成投入运营后按自然年度实施服务质量考评。

2.异议复核。省交通运输厅应当及时通报考评结果,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考评结果发布15日内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复核。

《实施细则》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原《云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办法(试行)》(云交规〔2019〕8号)同时废止。

相关文档: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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