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05-1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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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化,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省交通运输厅对以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2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厅起草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现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广泛征求意见,欢迎您提供宝贵意见。有关意见或建议(附联系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请反馈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厅办公室 65305528。
附件: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10日
附件: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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