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03-20 14:09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23年3月15日—10月31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深入查找和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深入查找和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深入查找和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深入查找和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深入查找和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运输执法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三、征集问题线索

针对以上五个方面问题,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反映问题线索:

(一)电话

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法制处(专项整治办):0871—65305716。

(二)信函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环城西路1号,厅法制处(专项整治办)。

(三)电子邮件

电子邮箱:emailbox2023@126.com。

四、其他事项

(一)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情况。

(二)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与运输执法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省交通运输厅及有关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督办核查,并对反映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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