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度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结合3—10月开展的全省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及执法“寻租”等五个方面、25项具体问题,对照专项整治重点问题清单,从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及新问题三个维度,自上而下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在2021年开展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再次对运输领域执法工作进行“全面体检”。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省交通运输厅及厅属执法单位实施行政许可75851件、行政处罚1268件、行政检查68040次。省厅先后派出7个调研督查组,开展三轮调研督查活动,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运用工作,强化对厅属执法单位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行政执法情况
(一)行政许可。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共办理行政许可75851件,其中,大件运输许可审批70407件,涉路施工许可审批453件,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审批84件。许可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网上办件量超过全年办件总量的99%,大件运输许可占比92.8%,在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中占主导地位。
(二)行政处罚。厅属各执法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公路路政、水路运输等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68件,其中公路路政1266件、海事行政2件。从案件类别来看,主要为公路路政行政处罚案件。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的公路路政管理由省交通执法局及其支队进行执法。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由各州、市执法支队负责实施,省级无直接处罚案件。省级水路运输行政处罚由西双版纳海事局和思茅海事局实施,案件较少,地方水路运输的行政处罚由各州、市航务海事部门负责实施。从违法行为来看,主要涉及“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等违法行为。
(三)行政检查。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及厅属各执法单位共实施行政检查68040次,行政检查主要集中在高速公路服务区路政管理。省交通运输厅共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14项,涵盖道路运输、公路路政、水路运输、工程质量安全等所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抽取检查对象275户,开展安全生产、道路水路运输、公路路政、海事航务、工程造价、渔船检验等抽查检查工作。省交通执法局共出动37.14万人次对各类服务设施公共卫生间、公共场区、餐饮卫生等进行日常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832份,督促整改问题7.12万处,整改完成7.1万处;各超限运输检测站共检测货运车辆1035.04万辆次,检测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9.23万辆,监督卸载5.85万辆,卸载(驳货)吨位共计23.69万吨,共查处“百吨王”货运车辆474辆。
(四)其他行政行为。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无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
三、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情况。省交通运输厅深入推进省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前,省本级及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执法主体4个,受委托执法组织18个,行政执法人员2398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1984人,持云南省行政执法证414人,执法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占比82.74%。2023年,省公路局、省航务局已完成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回收工作,妥善处置云南省行政执法证、原云南省法制督察证共2640张。
(二)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厅属各执法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严格按照要求设置或配备法制审核机构或法制审核人员,坚持办、审、定分离,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策,做好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归档备查。2023年,行政处罚案件提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73件。
(三)开展案卷评查情况。制定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2022年度已办结的行政许可、按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评。在各单位组织自查的基础上,通过云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执法系统”)随机抽取30卷案卷开展评查,组织执法骨干、专家、公职律师组成案卷评查组,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进行了评查。其中,行政许可案卷参照云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评查,行政处罚案卷参照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文书案卷评审指标》进行评查。针对评查发现问题,印发通报,对每个案卷写出评查意见,指出各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好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并对先行登记保存、违法行为通知书填写等一些共性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统一。
(四)受理投诉举报与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2023年度省交通运输厅以及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共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11件,各执法单位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及时安排执法监督部门介入调查处理。通过调查,通知自行纠正9件,撤销2件,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
结合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实际,制定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督促厅属各执法单位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切实做到该移送的移送。省交通执法局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建立协同共治工作机制,通过“指挥协调、协作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监管联处”六个机制,推动落实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道路运输、治超和路面管控等领域的工作深度融合,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服务质效。2023年行政执法过程中未发现需移送刑事司法机关的案件。
(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持续推进执法系统的推广运用,提升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目前已完成具体建设内容,并与厅信用交换平台、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等平台进行对接,于2023年10月实现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的电子支付和罚缴分离,使用机构覆盖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各执法单位,16个州、市交通运输局以及执法支队。自2021年7月15日执法系统正式运营以来,共采集执法机构1114家,执法人员8803名,通过系统评查案件185卷,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1101次。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两法衔接”工作全过程。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落实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