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铁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推进全省铁路高质量发展,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全省铁路发展,铁路覆盖面不断扩大。但仍然存在铁路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在全国铁路网中末梢和边缘地位未根本改变。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有力支撑全省资源经济、口岸经济、园区经济发展,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云南实际,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部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补齐铁路发展短板,以“强边、补网、壮骨”为着力点,按照坚持网络化发展、一体化发展、绿色化发展、市场化发展、国际化发展的原则,促进全省铁路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铁路营运里程达到5200公里,其中高铁1212公里;到2030年,铁路营运里程力争达到7000公里,其中高铁1800公里;到2035年,铁路营运里程力争达到10000公里,其中高铁3000公里。
(二)重点任务部分。一是加快骨干通道建设。重点围绕出境、出省和沿边通道,加快推进一批已纳入国家规划的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二是加快支线和专用线建设。针对铁路“留白”地区较多、“毛细血管”不畅等情况,推进支线和铁路专用线建设,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三是完善快速铁路网。针对高速动车覆盖广度不够、滇中城市间铁路快速出行有待提高等情况,持续推进高铁通道和滇中城际铁路研究,支撑“轨道上的滇中城市群”建设。四是完善综合客运枢纽。针对综合客运枢纽、多种交通衔接和站城融合有待加强等情况,建设一批重点铁路客运枢纽,统筹布局内部公共交通设施,推动具备条件的客运枢纽提升为兼顾多业态的城市综合体。五是推动铁路货运补链强链。针对铁路货运比较优势未充分发挥等情况,优化货运节点功能和布局,提升主要货运站硬件设施水平,做强昆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建设国际陆港,推动多式联运和国际班列加快发展。六是推动铁路绿色发展。针对加快运输结构调整等情况,结合生态环保要求和绿色发展理念,实施铁路电气化改造,提高铁路客运承担比例,推进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助力低碳减排。七是抓好铁路发展质量和安全。针对在建和新建铁路线路面临复杂地质条件等情况,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全过程控制,重点管控桥梁、隧道施工等高风险环节,保障铁路安全建设和运行。
(三)相关政策部分。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结合下一步加大铁路项目建设力度的实际,强化财政支持,保障铁路顺利建设。二是建立分级筹资机制。结合铁路建设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和全省实际,按照国家主导、省级主导、州(市)主导三个层次明确不同的出资责任和筹资机制。三是完善建设管理体系。结合铁路高质量建设管理工作要求和地方铁路质量监督的需要,明确不同铁路项目的建设主体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强化通信网络覆盖等配套保障。四是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结合征地拆迁推进普遍困难、铁路建设引起损毁补偿争议较多的实际,全面建立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及安置工作机制,明确征地拆迁工作责任主体和超概资金处理、铁路建设引起损毁补偿的原则,在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开展征地拆迁工作。五是推进土地综合开发。结合铁路准公益属性的实际,落实国家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将铁路综合开发用地依法依规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支持用地报批和多主体、多模式参与开发,相关收益反哺铁路建设和运营。六是促进铁路可持续运营。结合提升铁路运营效益等实际,进一步完善铁路货运收费标准、健全货运价格调整、落实货运补助政策,研究铁路运营奖补制度,深度挖掘铁路经济和文化价值,支持铁路可持续运营。
(四)保障措施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争取国家支持、抓实前期工作、做强投资主体、拓展筹资渠道、强化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服务七个方面保障有关工作落实。主要通过发挥既有铁路建设领导组织和协调机制,分类明确项目前期工作主体,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多部门合力,积极争取国家给予项目和政策支持,加快前期审批和建设施工进度。同时,研究组建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履行全省铁路建设项目省方出资人代表和省方控股铁路项目建设、管理、运营职责,整合配置资源资产,拓展融资渠道,探索多元化、实体化经营,保障铁路项目顺利开展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特点
(一)发展目标清晰。对照“3815”战略发展目标,分别明确了到2025年、2030年、2035年期间铁路运营里程、复线率和电气化率、客货运量等量化指标和总体目标。
(二)强调分类推进。从国家主导、省级主导、州(市)主导3个层次,分别明确了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主体、项目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分担原则等事项,厘清了各级各部门间工作责任和界限,有利于铁路建设项目资金筹集、推进实施和运营管理。
(三)突出发展关键。围绕大力推进铁路项目建设、加快补齐铁路发展短板这个铁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明确了保持省级铁路建设专项资金投入力度不减并适度增加的重大政策和研究组建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的重大举措,同时从组织、资金、政策、要求、审批等方面明确保障措施,有力保障铁路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落实落地。